2007-01-18

头脑疯爆

从午饭后罗嗦到下班后的“二方会谈”,终归是以妥协+妥协收场。

突出的分歧在“对用户控制力”的表现方式上。对方选择强奸用户,我当然坚持用户的自主性,流氓手段决不能踏出第一步。然而目前的瓶颈,却几乎都在技术层面设置了壁垒。那么,让他们强奸去好了!

只是我怀疑,尝到了流氓的甜头之后,还收不收的住脚?!有第一步就有第二步,有第二步就有第三步……就算再有自制力,在VC+运营的双重压力下,恐怕也是身不由己。

我的效果图的确看起来有点太过简单,但是,我深思熟虑一个月作出来的东西,如果被另一个人随随便便在白板上划划就超越,那,我觉得我也可以退出这个行业了。

尤其是看不见前方的人,在事实上根本无法理解我所要呈现的SNS与Portable特性,我简直就是在对牛弹琴!不是简直,就是!虽然这么说显得我有点自大狂,可比起那些宣称自己“原教旨”的人来说,我还是谦虚,极谦虚。

这能是随便划划就可行的事儿嘛?!

“用户体验是产品的核心竞争力”这句话不是我创造的,成功的先行者如Google或Apple都是致力于此,当我听到“不认同”就已经够惊讶了,还要补充一句“一个产品的核心竞争力是营销手段”!对,说的真对,真是很对,真是很有道理,真的,只要营销得当,“无论多烂的产品都能卖出去”!!!!!!

我投降还不行嘛?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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